明知对方先杀人 逃避追捕时又劫持人质持刀袭警
还为其提供隐藏处所——窝藏杀人凶犯 获刑一年
法制晚报讯(记者 杨诗凡) 错车引发口角刺死对方后,张某因拒捕、袭警被击毙。在其躲避警方追捕时,为其提供隐藏处所的李某,被警方抓获。
今天上午记者获悉,大兴法院以窝藏罪,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。
2012年3月16日晚,张某驾驶奇瑞QQ轿车在大兴亦庄北岸小区出口处逆行进小区时,与业主黄某发生口角,张某掏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扎向黄某太阳穴致其死亡,又将与黄某同行的另一男子脸部扎伤后逃跑。
两天后,警方在对张某进行抓捕时,张某劫持了一名女童和一辆货车。为保证人质安全,警方没有强行抓捕。张某迫于警方压力,最终释放人质逃跑,被劫持女童安全获救。
3月28日,警方在张某的藏匿地实施抓捕时,张某持刀袭警致一人受伤,民警鸣枪警告无效将其腿部击伤,张某继续持刀攻击民警被击毙,民警将涉嫌包庇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。
大兴检方指控,李某明知张某犯罪,仍在其住处以及其朋友毛毛的住处为张某提供隐藏处所,帮助张某逃避抓捕。应以窝藏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李某在法庭上辩称,事发当晚,正在开车的他接到张某电话,让他到张某家接张某。他到了张某的暂住地后,看他正在“撅手机”。
“我问他怎么了,张某称没事。但我感觉肯定有事,后来他说去我家呆会儿,我开车拉他去我住所,在路上他一直向后看,我问他,他还说没事。”李某称,当时张某的女朋友于某也在车上。
2012年3月19日晚,李某又将张某送往另一个朋友毛毛家中。“3月22日,我听说张某把别人给弄死了,23日晚我和毛毛到毛毛家中找到张某,让他赶紧走。”李某说,这是他见张某的最后一面。
然而,张某女友于某在法庭上称,张某与人打架后上了李某的车,跟李某说“把人给扎了,要躲躲”。
“他说行,于是拉着我们上了他家。”于某称。
大兴法院认为,李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窝藏罪,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。
(原标题:窝藏杀人凶犯 获刑一年)